本人为刚毕业学生,今年2月进入某公司担任英文编辑,签订了一份时间为2个月的试用期协议,工资为2000.试用期满后,公司未与我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当被问及,说合同还未准备好,一旦准备完善,会立即与我签订,也未给上保险。某次开会时,说我们的正式员工的公司为2300,其中含考勤奖等,而五月份我们还有额外的奖金,为工资的20%,但发给我们的工资却将奖金包含在内。由于没有签订合同,工资给多少其实是公司说了算,被问及原因,就说我们的稿件出了问题。
请问,如果我想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书面证据,我手头只有一份试用期协议,工资也是直接打在卡上,没有工资条,另外,由于不满意公司的做法,我已于前两天主动辞职,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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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仲裁您需要带好身份证明等文件,至于证据,由用人单位掌握的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如果单位有给您买保险的话)您可以到当地社保局申请调取买社保的记录作为你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2、仲裁庭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3、企业
法人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与你老板是谁无关。
4、进行劳动仲裁与法院开庭基本程序差不多,既然是开庭,您当然是本人出面(或者委托您的
代理人出面)
5、目前争议仲裁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如果情况相同的人的人数在10人以上,可以进行共同诉讼。建议您和您同事二人作为共同申请人向仲裁庭提交申请,看仲裁庭是否合并审理还是分开审理,其实对案件本身没有太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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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合同法仅仅就工资的数额标准、支付方式等作出了相应规定,并没有对劳动双方的税务负担问题做出强制性规定;税法中规定了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但是如果有人愿意替纳税义务人承担该义务,税法也没有做出禁止规定,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签署的合同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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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劳动合同为例,劳动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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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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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