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打架致人轻伤,后调节不成,离开当地外地打工,当事人报案,两年后被抓,被刑事拘留,这个案子当地公安机关要多久才上交法院处理,法院又会怎么处理

2019-02-18 12:45: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不属于追究刑事责任,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
    2,追究刑事责任可以说是一个过程,自被抓捕之日起,当事人被叫做犯罪嫌疑人,起诉后叫做被告,直到判决有罪后判决生效,才能叫罪犯,如果判决无罪就会释放,这个过程始终是个追究的过程。
  • 我国规定,刑事的期限分一般期限和延长期限两种,具体如下:
    1、一般的刑事拘留期为14天,一般从进到看守所算起。在14天内机关要报检察机关批准,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包含在14天内,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
    2、延长期限的刑事拘留期为37天,其中检察院核准的时间为7天,在该期限内,侦查机关报检察院批准逮捕,如核准则逮捕,否则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 是否会被拘留,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分析。
    1、如果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公安机关认为不能予以取保候审的,就会对肇事者执行刑事拘留。
    2、如果肇事者不构成犯罪,但存在严重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拘留。
    3、如果没有上述情形的,则如果肇事者不能主动赔偿的,不会被拘留。但是,如果民事赔偿已经由法院判决,但肇事者没有履行生效判决,支付赔偿款的,或存在其他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可由法院决定予以司法拘留。
  • 刑事拘留的没有绝对固定的法定期限。刑事拘留,第一次申请可以申请七天,第二次可以申请延长至30天,第三次申请可以再延长7天,到37天。这37天内,警察会搜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证据充分,法院排开日期就可以开庭审理了。
    但部分案件犯罪嫌疑人,所犯案件复杂,牵涉人员数量众多。在37天内无法将案件理顺清理干净,但现有的证据已经可以将犯罪嫌疑人定为有罪,公安机关将会对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扣押。
    在审判时,刑期以进入看守所那天为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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