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与房东签了门店租赁合同,现在要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出示房屋产权证明,但房东已经不在成都了,要好几个月才能回来,我现在只有门店租赁合同,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吗?

2019-02-17 15:14:2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办营业执照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条件;
    2、有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
    3、有固定经营场所、必要的设施的从业人员;
    4、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5、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6、有健全的财产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金平衡表或资产负债表。
  • 小产权房是直接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通过过户才可以取得房产证。

    1、小产权房屋开发人根据建房批复,城填规化许可证到土管局交纳一定量的土地出让金,变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

    2、小产权的建筑商到地税部门交纳百分之四点叁捌的建筑环节税收。

    3、根据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交纳的建筑环税收票证、建房批复、城镇规化许可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总证。

    4、房屋购买者凭房屋总证,房屋产权过户表,卖买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房屋合同到财政部门(农村财政税收和农村财务管理局)交纳契税税。

    5、到地税部门交纳房屋销售环节的各项税收。

    6、凭以上各种手续和交纳的税收票据或税收减免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权手续。
  • 房产证提供材料
    (1)登记收件。产权登记的第一程序就是登记收件。登记收件表示主管机关接受产权人主张权利的申请。因此,产权人必须填写申请书,并交验有关证明、证件; 经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收件。
    即接受申请书,收存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关证明、证件。
    (2)勘丈绘图。它是对已申请产权登记的房地产逐户、逐处进行实地勘察,查清房地现状,丈量计算面积,核实墙体归属,绘制分丘平面图,补测或修测房屋分幅平面图,为产权全面审查和制图发证提供依据。
    (3)产权审查。对申请登记的房屋,经过认真细致的实地勘察和丈量制图,掌握了房屋全部实况资料以后,即可转入产权审查。
    (4)绘制权证。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地产,经过审查确认可以颁发产权证后,应及时转入制权证阶段。
    这个阶段的主要工作是绘制应颁发的产权证件。
    (5)收费发证。它是产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最后程序,要求把应收的登记费收缴入库,把应发出的权证发放到所有权人手中。
  • 根据《合同法》第425条(中间合同属于居间合同)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427条【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处理】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首先,在本案中,由于业主提供了虚假的情况,而你未作专业调查核实,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一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但不是全部责任,因为业主也有一定责任,并且业主的责任大,你的责任较小,一般需承担损失有30%左右,并且这种并不是连带责任,因为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上必须有明确规定,但《合同法》对居间合同并未规定连带责任。
    其次,对于买方另外一套房子的定金损失,属于另一个合同约束,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你不是另一个合同的当事人,跟你没有关系,那一万元定金损失跟你没有关系。 第三,根据《合同法》第115条【定金】原则,定金协议已经生效,判断出定金性质(立约定金、违约定金等),要看定金协议是双方签订还是你们三方签订,具体条款是怎么约定的,需要请律师进行分析。
    国器律所刘树明律师答(位于桥东报社附近)。 第四,由于买卖双方并未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合同还未成立且生效,不存在违约责任,只存在缔约过失责任,买方可以向卖方主张缔约过失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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