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买一套商品房,约定首付可以分期付款,房屋总价106万,实际首付付了16万,优惠券2.5万,签了一个借款合同借款10.6万,但是借款根本就没有到我这里,购房合同是开发商自己定制的一份合同,上面写的首付款是26.6万,让我拿这份合同去银行办贷款,说办下贷款才签正式的备案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贷款不能办理,要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已付款项的10%,现在贷款办不下来,想要退房,我想问,如果要违约金的话,是按照合同上面的金额还是我实际付款的金额计算10%的违约金?我问开发商,他们说按照合同上面写的26.6万计算,但是退款却不给那10.6万的借款,而且2.5万的优惠券也不退,请问这样合理吗?我可以主张合同有骗取贷款的行为而无效吗?

2019-02-16 22:00:1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违约金相关知识: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的物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果,因此有的国家将其作为合同担保的措施之一,有的国家将其作为违反合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债权人或债务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他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是债的担保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
  • 开发商违约金如何计算?开发商违约时所支付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当区别两者情况:
    (一)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计算。
    (二)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计算。
    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2、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3、逾期办理产权登记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按照已付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带卡利息的标准计算。
  • 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存在的问题:
    1、试用期过长,将近一年,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2、劳动合同法生效,对于违约金做出了非常明确的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能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并违约金的数额需由用人单位来证明。
    3、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试用期内提前三日就可,试用期过后,如用人单位不存在过错,仅需提前一个月。 建议你带上合同当面咨询律师,维护合法权益。
  •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因此,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您可以主张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