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2015年5月13日租了一套房,合同期限是1年,房租是押一付三,先交再住。今年12月20日我通知房东我将会以1月13日前退租,想叫房东退我一个月房租和押金。但房东认为我应该住到2017年5月13日,现在退租违约,不给我退房租和押金,我该怎么办?如果可以退,能退多少?

2019-02-16 16:17: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开发商签了意向协议书,交了押金开发商反悔?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东违约一般有以下几种方式的表现:
      
    1、房东拒签居间协议;
      
    2、房东拒收定金;
      
    3、愿意双倍返还定金;
      
    4、房东拒签买卖合同
      
    5、签买卖合同时提出不合理要求;
      
    6、签订合同之后拒绝过户;
      
    7、要求赔违约金而解除合同。
  • 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1、租期到期后没续期,承租人继续居住,出租人未提出异议的,双方之间形成不定期租赁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3、所以你可以要回半个月的房租和押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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