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别人用他自己的房产做抵押,用我的名字贷款,我承担什么风险?

2019-02-14 17:32: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用房产证做抵押登记,必须经所有权人签字同意,同时还要到房地产登记机关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办理流程
    1、备齐资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房产证 购房合同或发票 个人账户最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对账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产权证书及保险单或有价证券交银行收押。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抵押物处置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借款人出现违约,在处理抵押住房时难以执行到位,抵押不易实现。

    二是由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抵押物损失或灭失。

    三是由于某些原因,以前未发现的优先索偿权行使困难。

    四是由于估价的原因,处置抵押物时的估价低于设置时的估价,或者拍卖收益低于未还款而造成的损失。
  •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转让抵押财产。由于抵押贷款是夫妻二人共同所为,所以需要用家庭共同财产偿还银行贷款后,才能处置房产。至于是卖了房子分钱还是把房子留给哪一方,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或者通过法院裁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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