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各自买房,均有贷款,在婚后办理产权证,均有增值!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在自己名下的房产,离婚时另一方可以索赔么?

离婚
2019-02-14 06:24: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没有其他约定,房产属于共同财产,女方可以主张均分。同时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详谈电话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如果双方均要求小孩的抚养权,法院会征询小孩的意见,没有和小孩生活的一方支付小孩的抚育费,抚育费一般支付至子女十八周岁。 至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法院可能会照顾抚养小孩的一方,如果房屋判归一方所有,则分得房子的一方应支付给另一方房屋现价的一半或折抵小孩的抚育费。
  • 离婚债务如何分割的原则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是一样的,按照财产分割照顾过错方、女方、抚养子女一方的原则,离婚债务分割也因此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债权人,不管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分配,作为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偿还债务。
    因此,在离婚债务分割后,想要完全摆脱对方所负的债务,在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分割时,首先可以联系债权人,取得债权人的理解,改变债务的承担。避免债务分割后,另一方不偿还债务,债权人不承认夫妻共同债务分割的协议,起诉你偿还债务。
  • 在出售房屋的过程中,如何确保交的中介费安全:
    1.下设贷款或担保服务子公司是一些房屋中介公司经常使用的办法,购房者在支付房屋中介费时应注意不要将钱款直接交给这些公司或中介公司的业务人员;
    2.而应交给房屋中介公司的财务部门或通过银行转账到房屋中介公司账号,同时应要求房屋中介公司开具正规的发票;
    3.如果购房者认为中介公司的收费不合理,可要求说明多收的房款从何而来,这么做是否有法律依据,有无政府文件予以支撑,如果有,那么请说明是哪个部门的规定,消费者也可到该部门取证;
    4.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保留好中介费的收费凭证,以保障日后维权时可以找到必要的证据;
    5.购房者应努力与房屋中介公司总部或上层管理人员沟通,协商解决收费争议;
    6.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购房者可以向发改委、住建委、消协反映情况,必要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