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桦甸一家足道上班,我是按摩师,工作了半个月,家里临时有急事,我和老板说不干了,他不同意,工资3000块钱,不给我开,那是我辛辛苦苦挣得血汗钱,每天熬夜熬的很晚,他就是不给我开,我们没有签合同,但是我有每天干活的单子,我该怎么办?才能要出来这工资呢?

2019-02-10 20:4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死亡工资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的直系亲属继承;
    一、死者死亡后的遗产包括工资、股票等,都是可以由其直系亲属继承的;
    二、工资应当以货币的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进行签收;
  • 如果你们自己的网站接入了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那么就是合法的。
    电子合同是否有效,则要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合同签署各方经过实名认证,

    2、是根据《电子签名法》认可的可靠电子签名。

    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这份电子合同则具备和纸质合同手写签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签名法》第五条至第八条规定,锁定签约主体真实身份、有效防止文件篡改、精确记录签约时间的电子合同才被法律认可。

    而一般的互联网平台是不具备信息安全认证技术和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无法识别签署双方身份是否真实,无法防止电子合同在签署及传输存储的过程中不被篡改,因而无法确保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同时自己网站签订电子合同并保管电子合同,这样公平公正的可信度不高,人们怎么相信你不会篡改合同数据内容而导致他们的利益受损呢?

    所以,不管是从电子合同法律效力的角度还是从公平公正的角度来说,通过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签署的电子合同才是可靠合法的。
  • 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员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调节;在调节不成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裁决。员工可拨打12333针对投诉相关事务进行咨询。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合同谈判是准备订立合同的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为互相了解、确定合同权利与义务而进行的商议活动。在谈判过程中,若对当事人的合同主体资格或者权利义务的确定不明确,则有可能谈到最后得到的是一个无效合同,或者直接谈判失败导致合同无法签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借款人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等;保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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