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之前贷款消费过后我才发现利息很高超过50%,是不是高利贷。好像有法律说超过36%的部分不用还。是吗?高利贷犯法么?

2019-02-10 06:35:0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法律上认定的高利贷是指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也就是产生法律纠纷时支持同期基准利率四倍以内的利率水平,超过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的4倍,即为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超过部分如发生纠纷法院不予保护。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
    民间借贷约定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无效。假如银行一年期的利率是4%,则融资机构不超过16%即是合法的
  •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因此,民间借贷中私人放高利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24%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36%则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私人放高利贷触犯了刑法,还会受到相关的刑事处罚。
  • 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
      
    (1)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如果超过4倍(按现行利率,4倍是百分之29点多)也没关系,最多有纠纷时,法院不保护超出部分,但没有纠纷时,就可以获得更高收益。
      
    (2)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这条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具备一定的惩罚性,如果违反了该规定,有可能被法院判定为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那么,放贷者当初约定的倍数,本来可以主张要回的也可能要不回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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