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签订合同什么情况下应该出具授权委托书?不出具会产生什么风险?什么情况下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2019-02-04 09:59:5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委托合同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项合同,为了保障委托人的合法、合理利益,对于相关条款应明确约定,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条款的约定。
    委托事务: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的报酬。
    没有经委托人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能将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利益据为己有。
    委托合同之期限:
    在委托合同中,应对期限进行明确的约定,受托人应按约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委托事务。
    如果受托人因自己的过失不能按时完成,则构成违约,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损失。
    受托人损害赔偿:
    委托合同若是有偿的,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但是,因委托人自己指示不当或其他过错致使受托人遭受不应有损失的,该损失由委托人自行承担。
    委托合同若是无偿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委托合同之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应在合同中对于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约定。
    1、明确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
    2、明确约定报酬支付时间,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应支付约定的报酬给受托人。同时,委托人还应支付给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中垫付的相关必要费用。
    3、明确约定委托事务因受托人的过失而未能完成,委托人可以不支付报酬或是就已经完成的部分支付相应的报酬。
  • 公司与公司之间签订了一个委托代理合同后,双方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即成立,是否要出具相应的授权委托书要根据具体的委托事项来分析:  
    1、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实际情况,在办理委托事项时,不一定需要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也可以不出具授权委托书。  
    2、如果根据委托事项的需要,或第三方要求受托方出具委托方的授权委托书的,则被代理公司应该向代理公司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主要内容应该有:委托公司(被代理公司)与受托公司(代理公司)的名称、委托办理的事项及相应权限、委托书有效期等。
  • 直接写明授权“办理公司刑事立案等事宜即可。”授权委托书没有固定的格式,只要写明委托人要授权是具体事宜就可以。委托书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在行使权力时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书。
    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项。被委托人如果做出违背国家法律的任何权益,委托人有权终止委托协议,在委托人的委托书上的合法权益内,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职责和责任都将由委托人承担,被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如: 法人授权委托书  (受理单位名称):  现授权我司员工XXX性别: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授权其办理以下权限:代为公司办理因XX一案刑事立案等事宜。
      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有效期至:年月日。请贵处(司)接洽!  法人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 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下应该写:有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有权进行和解,有权提起反诉或者上诉。n《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n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
    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出反诉或者提起上诉。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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