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以前在上学的时候将户口有农业转成了非农业,2001毕业后没有分配就又将户口落成了农业户口,05年结婚,老公是农业户口,06年生育了1女孩。孩子落在老公户口上。2012年我已年满30周岁在申请二胎的时候当地计生说是非农转农的不给批。请问我是山东沾化这边的,我的条件允许批二胎吗?谢谢!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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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01 22:34: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二胎上户口,需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村委会证明、孩子的出生证明等材料。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不能单独迁移,应该在家长(监护人)申请户口迁移的同时随迁,具体资料及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含双方户籍信息在内的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等资料;  
    2、去户口迁入(出)地的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入(出)的证明;  
    3、带上上述资料及证明,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申请迁移户口(并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迁移证》;  
    4、再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根据以前的计生政策,如果不是双方都是农业户口,即使第一个子女为女孩,也不能生育第二胎,否则需要承担社会抚养费。2015年10月,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公报允许普遍二孩政策。
    全会公报指出: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 如何办理二胎准生证。
      当事人须在妊娠前向单位提出申请,再由单位向所辖办事处计生办提出申请。申请时须同时提交具备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证明;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再婚的须提交离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证明等。
    对符合生育条件的申请人,相关部门应在30日内给予发放生育证。
  • 二胎申请书

    ____计生办:

    我是___村(居)民,名叫__,丈夫名叫___,我二人于____结婚,第一个孩子生于__年____月,符合《___计划生育条例》,特申请生育二胎,请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_____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签字:____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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