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欠钱不还,手里有一张欠条,上面写着如果债务人不予还款,则由担保人偿还全款及违约金,但是担保人没有填,这个欠条有法律效应吗

2019-02-01 12:2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离婚协议的约定仅在夫妻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对债权人无约束力。离婚协议在本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其只在订约的当事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第三人。
    2、离婚案的判决仅能对是否属夫妻共同债务进行界定。其判决效力相当于债务人内部责任分配,法院并非是给债权人授权而否定其借据。债权人自认其效力,要求法院按此执行其债权,与该原则相悖。因为其债权来源于借据而非判决。
    3、债务案已判决,离婚案起诉在后,在原则不变的情况下,程序的不同不影响实体处理。
  • 担保人不需要偿还了全部担保金才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可以就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部分向债务人主张权利。
      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得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31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欠条保证书违约金参考如下法条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条 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欠条是债权人追讨债务的重要依据,但是,债权人通过欠条追讨债务的,要注意欠条的追诉期。如果规定还款期限的,从还款期限到期日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子欠条签署日计算。
    诉讼时效因主张权利、履行义务而中断,重新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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