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一天,我和甲两人因为发生口角。甲出手打了我,我告诉了我的两个朋友,说真倒霉,为了个小事被人打,我以为事过去了,没想到我的朋友听了很气愤,出手打了甲,甲因为小伤住进医院,我是一名将要高考的毕业生,这件事整天绕的不得安宁,我几乎要崩溃,我的朋友你已经辍学,我压力很大,甲方一直找我,我很担心,并勒令要3000元解决这件事,我家条件很差,不可能承担,我现在受到精神威胁,我是不是要甲承担精神损失费?我认为甲方也有责任,有两全其美的方法吗?甲方一直在找我。我是学生,这也是一种威胁吧!他出手打了我,但是皮外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