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前几年出门在外打工认识了个女友同居生了个儿子,之后那女的离开他们了,找了好几年都没找到,现在他找了个女朋友还没登记结婚,小孩快上学了,户口还没报,请问这小孩能上到户口吗?要怎样才能上到户口?

2019-01-31 19:32: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国公民申请和外国人登记结婚,双方须具备哪些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的户籍证明,包括护照和身份证明;(实际操作起来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单位,可人才交流中心任务(县级以上)等出具
    的本人婚姻状况证明及与何人结婚的介绍信;(实际操作:去你户口所在地的市民政局开个单身证明或者未婚证明,费用大概为2元,视不同省而定)
    2、外国公民须具备以下材料;
    本人国籍证明,包括护照、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身证的证明;
    在华工作的外国人须持有中国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
    件,或外事部门签发的证件;
    (3)外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结婚状况证明,或是由该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经该国外
    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认证,再由我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认证
    你最好打电话给你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仔细询问后再过去.
  • 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属于合法夫妻,原则上不存在共同财产的分割,但是可以正明共同出资的共有财产可以主张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也是不同于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的分割的。
    根据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非法同居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如双方没有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的夫妻有互相扶养等义务和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等权利。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依照双方当事人的协议进行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话,一般会按照照顾无过错第三方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如果是不适合分割的财产,可以归属于男女双方一方所有,并对另一方按照其应得财产的份额折价补偿;对双方共或是与他人合伙经营的企业,由双方视经营情况折款归一方,由得业者补偿另一方应得份额款。
  •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结婚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2、结婚双方的户口本原件;
    3、结婚双方的合影;
    4、九块钱;
    5、要结婚双方本人到场;
  • 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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