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公去年和朋友一起合伙做生意,没想到被朋友欺骗,合作款5万被朋友拿去挥霍,一气之下,约朋友来我家,他坦白真相后,我们让他写了偿还本金,并自愿赔偿35万的欠条,未想到骗子偿还了本金后报案,目前公安机关已认定属敲诈勒索并已将我老公进行了刑事拘留,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一般会怎样量刑?

刑事辩护
2019-01-29 06:3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在刑事拘留期间内,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能获得批准,则还需要看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
    而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犯罪嫌疑人因为涉嫌犯罪而被依法进行刑事拘留后,如果符合相关要求,不至于在进行取保候审后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的情况下,可以在怀孕的情况下,依法进行取保候审,但是需要其家人或者其他人员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并且依法缴纳保证金才可以。
  •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依法作出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公安机关执行。
    国家安全机关决定取保候审的,以及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国家安全机关移送的犯罪案件时决定取保候审的,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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