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a女租了一个房子,但是房子也是她从中介哪租到的,于是根据押一付三原则,我给了他1060的押金,然后还给了她3个月的房租3900元(她私自将房子涨价了)还有其他费用,当时,a女亲手写了一份合同,留下了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还有1060她以前在中介的收据。现在房子到期了,我需要在签合同,我给她打电话,要押金,他却手机关机,发信息不回复,10多天过去了,没有他的信息,中介也不承认押金事宜,我该怎么办了?难道说我的1060的押金就这么没有了,我是北漂,挣钱不容易,还有就是不想就这么骗了,请求帮助!!谢谢!!

妇幼权益
2019-01-28 16:1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担保协议经担保人和债权人协商一致,并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被担保人没有签字,没有在场的,不影响担保协议的法律效力。
      
    2、担保协议是担保与债权人签订的协议,由担保人和债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被担保人不是担保协议的当事人,不需要签订确认。
      《担保法》
      第十三条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 合同法第111条规定: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身份证到期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是公安局申请重新补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