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7月份找了一份临时工作,当时和老板口头说好一天150,当时没欠合同,活承包给包工头,后来活没干完包工头向老板完了一半钱跑了,老板找人无果之后我们6人在2016年12月上报当地劳动监管大队可是一个多月过去了劳动局只找过我们一次就不了了之了 我们该怎么办?

2019-01-28 12:31: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跑掉的包工头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
    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
    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

  • 1、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处理完毕的。
    2、《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 对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受理,并于受理之日立案查处:
    (一)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发生在2年内的;
    (二)有明确的被投诉用人单位,且投诉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的行为所造成的;
    (三)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并由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投诉人。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二)项规定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知投诉人补正投诉材料。
    对不符合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的投诉,即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告诉投诉人;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 临时工劳动合同怎么写,  临时工劳动合同:按劳动者是否在编,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
    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临时工同工同酬2013  2013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将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就是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临时工享有与正式工同工同酬  新政明确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  新劳动法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 1、1老板跑了,建议你们收集老板的身份信息,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2、收集老板的财产信息,然后申请财产保全,有助于你们要工资。
    3、抓紧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有多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最好是多人集体申请。因为,集体争议案件处理时限短(十五天),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可缺席仲裁。
    4、你们可以拿生效后的仲裁裁决书直接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对被执行者的固定资产进行变卖,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后的资金第一顺序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5、同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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