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外地的,我接到我以前单位同事(潍坊市的人)的电话向我借钱说急用,我当天中午就给他汇了。他答应一周内给我,可是他现在电话不是设置了呼叫转移或是拒绝陌生电话,电话打通后“嘟”一声,然后提示你拨打的电话已停机或暂时无法接通,我想此人肯定是不想还我钱了,听说他以前也以同样的理由管别的同事借过钱,也是迟迟不还,也联系不上他人。为了不让更多善良的心不再被欺骗,我想通过法律的手段追回我的钱财。我手上有给他汇款的单据,请问我能否要回我的钱?如果可以我需怎么办?谢谢

2019-01-27 16:22: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般来说,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你可以起诉到的,当你起诉到后会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通知对方,即便找不到对方也会判决。判决后对方仍然不执行的,你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最起码会执行他的财产。法律规定,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
    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主张权利的,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
  • 1 欠款是民事纠纷,公安机关不会受理。建议你们到法院起诉解决。但若是刑事诈骗,则是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会受理。
    2 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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