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母亲比父亲小十多数岁,很早就与家庭不合,在我们两兄弟还很小的时候,就常常在家吵架,对于我们子女幼小的心灵上留下阴影,导致我们一直都不喜欢她。特别是在我们求学时,家里一穷二白的时候,还拿走我们的学费钱。后来我们长大,外出打工,她不经我们同意与父亲离婚,然后与一个有钱人结婚快速结婚了。后来我们兄弟相继成家,一边要赡养老人,一边要带小孩,忙得四脚朝天,也曾经考虑到以后的赡养问题,决定原谅母亲,让她回来给带带小孩,同时也是想让她让这新的家庭成员认可她,方便解决以后她的养老问题。可是她断然拒绝。如今,她失去劳动能力,而对方那个有钱男人也死了,而对方有钱男人没有给她留下一分钱,对方两个儿子都不认她,算起来也算是自食其果。这时候她要求她的两个亲生儿子赡养她。说实话,我们也认为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但是她这样的老人,一直带给我们的都只是伤害,不要说两媳妇对她的不认可,就是两个亲儿与我们的老父亲,她的前夫都不认可。如今,没有地方住,她还扬言,要找律师告我们,我们感觉心里很憋屈,想问一下律师,这样的老人我们如何赡养,如果赡养她,家里的其他成员也要给我们闹别扭,包括她的两个孙子,大的快满十岁了,还不认识她这个奶奶,所以我们也感觉赡养这样的老人心理有阴影,该怎么办?

2019-01-26 19:1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也是作为子女的“天职”,因此,不管子女在何处,这法定义务不变。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婚姻法》第15条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可向法院起诉,请求给付赡养费。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根据法律规定,子女都有赡养自己父母的法律义务。如果有人不承担赡养父母的义务,父母是可以随时起诉该子女的,这个自然包括女儿,也包括已经出嫁多年的女儿。《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 1、若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抚养费的具体数额还要根据孩子所在城市的生活水平及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确定。若有支付抚养费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孩子作为原告,抚养孩子一方作为法定代理人起诉,要求应支付一方按离婚协议或判决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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