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异地户口迁移,我是湖北襄樊谷城县人,我老婆是广西宜州人,我现在想把我老婆的户口从她那边转到我们这里,不知道该怎么转??请各位高人请点!!

?我上次去问到我们当地的派出所?他们说要我老婆那边开证明才可以,但是我老婆那边也要我们这边开证明才行,不知道是哪个先??两边开的是哪些证明?需要哪些东西?

2019-01-23 23:45: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后孩子户口迁移的手续: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先告知户籍民警你要上户口,带好申请材料,则需要: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上面说的是孩子已经上户口,需要迁移的情况,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 拆迁和户口的关系,2013年新的政策已经做了调整。主要分为,面积补偿款、安家奖励费、托底保障款、购买安置房的数量资格。
    关于面积补偿款,如果是私房只和产权所有人有关,如果是公房,该款项只和实际居住人及承租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关于安家奖励费,该款项只和产权人、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有关,与此套房屋内的户口无关。
    只有托底保障款和购买安置房数量资格和户口有牵连。
  • 户口迁移的程序是:
    (一)父母、配偶、子女相互投靠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迁证》。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结婚证、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户籍证明。
    4、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7、父母子女关系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二)购房人员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在我市购买商品房,且房屋产权人在市内有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的公民,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落户地派出所受理并审核下列相关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户籍证明。
    5、合法固定住所证件证明。
    6、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件证明。
    7、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三)各类人才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对具有国家重点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各类专家、留学回国人员、各学科领域的带头人以及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各类人才,不受有无固定住所的限制,可办理本人及直系亲属户口迁入落户。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受理并核实下列材料,报分、县(市)局核准并签发《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所需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申请人及随迁人居民身份证。
    3、随迁配偶子女的,附结婚证。
    4、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
    5、所在工作单位证明或录(聘)用证明。
    6、相关学历、职称证书、护照等证件。
    7、《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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