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有个朋友因为贪污3万被检察院羁押。现已被取保候审。我想知道像他这种情况如果起诉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呢?如果被判缓刑会不会限制出国呢?? 我听说有的会有附加条款说不限制出国的是吗?

2019-01-23 11:22: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羁押的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符合条件即可取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贪污犯罪由检察院侦查,犯罪嫌疑人被立案侦查期间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检察机关侦查阶段的取保候审期限为一年,如移送起诉可另行办理取保候审手续,期限另行计算。如不移送起诉的,可向检察机关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 取保候审以后,应当配合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应当做到随传随到接受讯问。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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