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今年17岁、我在去年八月的时候和哥们喝多了。然后为了报复一个以前的朋友。然后把他的摩托车偷走了。后来醒酒以后。觉得自己做的不对。又不知道怎么还给他。后来他发现以后。我们把车还给了他。还了车以后,他又找人逼着我写了一张一万元的欠条。还说不给他钱就报警说我偷车。我当时害怕先给了他1700元的修车钱,。后来事情拖了很久,现在他又找人找到我,又逼迫我写了一张八千元欠条,限期之内如果不给他钱就要揍我。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这个算不算盗窃。自首会被拘留么?他们这样算不算敲诈勒索?

2019-01-23 07:36: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视居住是刑事处罚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本身涉嫌瞧着勒索的有关犯罪,最后还得法院判决。 最终是否进监狱还得看法院最终判决。因此在监视居住的情况下应当积极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争取能够最大程度上得到从轻处罚。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债务已经偿还,借条没有收回,债权人持借条向法院起诉,再次索要债务,不算敲诈勒索罪,只是一般的民事欺诈行为。但是这种行为如果严重的影响到我国的司法秩序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关的责任。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