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这个问题已困扰家人多时,希望能帮忙解決?父亲以他哥哥名义买入泉州一单位,因为地产商拖欠银行款项而令全楼宇住户都无屋契证明文件。及后伯父中风,属半清醒状态,父亲希望以赠与合同转回房屋拥有权。受赠人父亲是否于赠与合同签署后拥有房屋买卖权而无需经赠与人同意?如赠与人为中风情况,赠与合同是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2019-01-22 12:12: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现金赠与是赠与的一种常见的方式,但是也有很多人会出尔反尔,经常已经将现金赠与了别人,又想要回,所以就涉及到了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

    一、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1、赠与他人财物,按法律规定,一旦财物已经给付的,不得反悔。

    2、赠与的承诺,一旦作出,立即生效。但在给付前,原则上可以取消。
    《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法。商是指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但是,法律规定必须经过登记才发生转移的财物,如不动产,应在登记后才发生转移法。

    2、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已将赠与财物交付受赠人,物权发生转移,应视为受赠人合法享有受赠财物的占有、使用、处分权,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法。

    3、赠与合同成立,但赠与人未将合同约定的财物交付受赠人,受赠人可以不履行赠与义务,可以撤销赠与合同,但赠与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的赠与合同或者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合同,对不履行这类赠与合同的赠与人、受赠与人享有要求赠与人交付的权利,赠与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赠与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

    4、赠与合同是赠与人的无偿赠送,不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但是附义务的赠与,赠与人应在附义务的范围内承担赠与物的瑕疵责任;赠与人明知赠与物有瑕疵,故意隐瞒或者作赠与物无瑕疵的虚假保证,造成受赠人损失的。
    另外,赠与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还是不太放心,那么,一是你可以到公证机关办理相关公证;或者委托律师给你做律师见证,律师关于该赠与合同还会设计很多问题。一般还同步有录音录相,最后有律师亲笔签名,还要加盖律师事务所的公章。律师见证法律效力等同于公证。而且结合本律师工作实践,还有很多事项,公证机关不给做公证的时候。我们律师几乎不存在这样的现象。赠与合同的写法,如果您确实感觉书写困难,你可以委托律师给你写,就是律师代书了,只出一个代书费就可以了。律师会给你写一个很专业,又满足你要求的赠与合同。 这样你就不必担心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了。
    以上,就是关于现金赠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这个问题的知识。现金赠与也是赠与的一种常见的形式,同样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可以因为反悔而要回,尤其是用于社会公益、救灾等方面的更是不可以撤销。
  •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或是其他形式,法律对于赠与形式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照法律规定办理。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amp;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amp;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一百二十八条中有规定:“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生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 房屋赠与合同一般应具有以下主要条款:  
    (1)当事人名称或姓名、住址;  
    (2)甲方用地依据及房屋坐落位置、面积、特征;  
    (3)附义务的赠与约定;  
    (4)撤销赠与的条件;  
    (5)赠与房屋办理产权登记的时间及责任人;  
    (6)税费负担;  
    (7)合同生效的条件;  
    (8)解决争议的方法;  
    (9)签约时间及签字人等。
  • 你好。从法律上来讲,只要赠与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不能力、对所赠与的财产拥有处分权、自愿赠与他人,由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名确认后,该赠与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
      但根据法律规定,赠与属于实践性民事行为,除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协议外,其它的赠与协议在实际交付赠与物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