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骨折可以取保候审吗?女性被男性打,双方都轻伤二级,警察不调解,女性怎样维权?

工作中经常被公司外聘的男经理找茬,因他50岁,我90后,对我有那个意思,但是我躲着他,不爱理他。他就怀恨在心,2016年10月,又因一件小事,我没忍住脾气,嚷起来了。他先动手打我,我和他纠缠中,不小心拿剪子划了他脸一下,我锁骨骨折,鉴定结果我们都是轻伤二级。现在派出所的意思是不管调解,如果我们双方私下也不调解,那我这种情况可以取保候审吗?判缓刑需要什么条件?请涿州律师的话多少钱?谢谢大家!

刑事辩护
2019-01-20 10:31: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取保候审,顾名思义就是有条件的在外边等待开庭审判。至于是否处罚、如果处罚还要看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结果。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把人打成轻伤,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可以取保候审。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按《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公安局调解的是民事赔偿部分,刑事部分公安机关已经立案的,不会因为已经进行民事赔偿而撤案,受害者可以出具谅解书,供法院在判决时从轻处罚。
  • 轻伤鉴定只有一级和二级。伤残有一级到十级。轻伤取保候审一般就是缓刑,如果是公诉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2个月内宣判。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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