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自己的房屋建造了6层,出售啦一层,出售的这一层可以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证吗。

2019-01-19 16:17:4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申报国有土地登记、办理《国有土地证书》须知:
    一、 国有土地登记基本程序:
    土地登记可分为初始土地登记、变更土地登记。登记的基本程序为:申请(或变更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土地证书。
    二、 申报范围:
    国土资源局负责办理以下范围内的单位、居民所使用的国有土地登记、注册发证
  • 二手房办理土地证需要的资料:
    1、土地分割转让许可证。房产证原件(每页都需要复印,如果有共有产权人,相同的复印一份即可)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副本及第
    1、2页,以及最后一页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土地证办理流程:
    1、向开发商领取以下东西:
    2,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有开发商盖章的);
    3,房屋分层分户图;
    4,购房发票;
    5,办理土地证的图。
    6,缴纳维修基金。
    7,缴纳契税。
    8,办理产权证。
    9,办理土地证
  • 这个问题涉及土地使用权限的问题。没有合乎规定属性的土地是不能进行非属性合同的。土地证属于这块土地使用权的意思,默认为非建设用地,而上面起了房屋已经改变了土地的基本属性了,属于违章建筑,地产部门以及国土部门知道厚会被整改恢复土地的原有使用属性的。
    涉及后面的合同法律上根本是不承认的。建议拿着现在的土地证到国土资源局或者城建局签个民建土地使用批示,在你的土地证上盖上这两个部门任意一个部门的印章,然后回来签订合同符合正常程序。
    否则属于违章建筑,运气不好就被整改或者变故了得不到任何补偿,搞不好还有违章罚金。请采纳的,对你很有帮助的。
  • 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证过户时可以改为出让性质。
    需要提交申请审核,以及缴纳土地出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报有批准权的部门审批。
    有批准权的部门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第四十一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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