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但是有契约,买了十几年了,现在可以补办土地证吗?土地是集体土地,买是私人成交的

2019-01-18 19:33:4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也就是说因为小产权房并非由国家所颁发,所以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只有土地证,也相当于买了小产权房的房子只有使用权,没有的所有权。
    总的来说,小产权房的购买有着一定的风险。对于小产权房的产权的取得,要按具体的情况分析,所以建议在购买小产权房时一定要对房屋的性质区分清楚,以免得不到产权,造成利益损失
  • 各种证件以及手续齐备的,只是还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这种情况的话,房屋的权人就不用那样担心了,因为房屋是属于合法的私人建筑。按照法律也应该享受到国家规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以及待遇。
    而缺失的产权证不需要补办,只是在发放安置费的时候会扣除掉其办理产权费时应该上交的费用,
  • 两证缺失一证是老证情况,
    从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生效开始,新的不动产权证就会生效。即两证合一,以上的两种证会合一,那么合并之后就没有两证不全的说法。
    相关补全手续可以更具要求前往房管局办理。

    相关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不动产登记遵循严格管理、稳定连续、方便群众的原则。

    不动产权利人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登记程序的改变而受到影响。

    第五条 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宅基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第二章不动产登记薄

    第八条 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唯一编码。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

    不动产登记簿应当记载以下事项:

    (一)不动产的坐落、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用途等自然状况;

    (二)不动产权利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利变化等权属状况;

    (三)涉及不动产权利限制、提示的事项;

    (四)其他相关事项。
  • 房产交易中心提供的买卖契约就是买卖合同。是标准的交易合同,该合同最后有一项供买卖双方填写其他补充条款的空白地方,如不够另符页。
    该合同的签订须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证下签字盖印的,你们可以不再签订其他协议及合同。
    但该买卖契约是交税的依据,如你们在该买卖契约上填的房款比评估价高,将按其买卖契约房款计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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