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于2016年10月17日交的房款31万,余下57860元未付完,由于房子购买时已被房产商外租出去,要到2017年4月18日到期,开发商承诺未交房期间给一万元房租与我,可到期后开发商拒绝支付房租,理由是余款未交清,房子还不是我,但是房子己于2016年12月26日在房产局已备案,,对开发商的出尔反尔,请问我如何能要回我的房租?,谢谢了

2019-01-18 14:17: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而这个年限又是从土地的使用权取得的时间算起的,所以实际中会比50年还要短。
    2、对于非居住用地的项目,部分开发商可能会在价格定位上稍微降低,以此作为吸引购房者的条件,而具体是否会因为年限问题对购房者有补贴,这就要看开发商根据自身情况自己决定了。您若要购买此项目可就此与开发商沟通。
    3、对于购房者而言,主要的影响还在于年限方面,增加了购房者今后的负担和风险。比如土地使用权到期后,需要通过交纳土地使用费的方式重新获得使用权。至于土地使用费如何交纳、金额是多少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出台。
    4、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将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土地出让金来延续使用年限,新实施的物权法规定住宅使用70年后自动续期,对于其他性质下的土地到期后如何处理并没做详细的规定,通常都是需要向管理部门申请,通过审批之后交纳一定的费用续期。

  • 1、房子在租期内房东把房子卖了,不应影响你继续租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你可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如果新房东想收回房屋,你可以要求原房东退还未到期租金以及寻找新房源以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否则你可拒绝搬离。
  • 按照我国合同法规定,租赁合同到期后,在没有续签合同的前提下,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内容继续履行主要的合同内容的,视作签订了一个无期限的租赁合同,合同双方的一方都可以无条件的在任何时间内解除合同,但应当赔偿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这类的损失是指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