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欠一个认识十多年闺蜜10000块钱,闺蜜在我生意亏本结束不久后,一直催我还钱。当时我真的是身无分文,别人欠我的我也收不回来,一开始我也给她讲明了我的情况确实拿不出钱来,后来她被公交撞了住院,叫我给她钱,我真的是能借的都借了,确实没办法给她,我给她说她不听,后来大概有一两个月,我电话关机,11月份的时候我到外地建筑公司找了一份文秘工作,月薪2800每月房租850,我还要生活。12月的时候我开始慢慢地还了她钱,现在还欠她6000,在6月份的时候公司因为项目资金链紧张把辞退了,我现在的工作就只有1800的底薪,所以这两个月就没给她钱,她前天说要到法院起诉我,我能说什么,我确实没办法拿6000块出来,我也只能把住址给她让她起诉啊,可是昨天晚上她发朋友圈点名道姓的说我欠她钱不还,她住院她爸妈给我打电话叫我还钱,我给她爸妈玩套路,她现在对我是仁至义尽了,我欠她钱字两年了,都不还她只能到法院起诉我了!我想向各位咨询下,她这种做法有没有侵犯或者损害我的人格权和名誉权?我能否要求她公开道歉。恢复我的名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