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朋友曾经2次吸毒被抓?,最近被人举报说他贩毒,被警察抓了身上搜出有9克,会被判多久

刑事辩护
2019-01-15 20:05:3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毒品犯罪次数、人次、毒品数量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十克以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二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二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咖啡因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⑴每增加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一克及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⑵每增加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克,可以增加二个月刑期; ⑶每增加鸦片、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五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⑷每增加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一千克,可以增加三个月刑期; ⑸每增加咖啡因一千克,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⑹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两种以上行为的,每增加一种行为,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2、法定刑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的量刑起点和基准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百四十克,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可卡因七克,吗啡或者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十四克,氯胺酮或者美沙酮一百四十克,三唑仑或者安眠酮七千克,咖啡因三十五千克或者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国家工作人员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在戒毒监管场所贩卖毒品的,向多人贩毒或者多次贩毒的,其他情节严重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但如果吸食毒品持有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则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所以因为吸毒被抓,行政拘留的话最多15天,但有可能会进行隔离强制戒毒,第一次可能六个月,复吸毒的话可能会两年,更严重的话还可能劳教
  • 吸毒本身不构成刑法上的罪名,但在持有毒品数量较大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当然,如果吸毒的同时还实施了其他的毒品犯罪,那就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了。对于吸毒者实施的毒品犯罪,在认定犯罪事实和确定罪名时要慎重。
    吸毒者在购买、运输、存储毒品过程中被查获的,如没有证据证明其是为了实施贩卖等其他毒品犯罪行为,毒品数量未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一般不定罪处罚;查获毒品数量达到较大以上的,应以其实际实施的毒品犯罪行为定罪处罚。
    对于以贩养吸的被告人,其被查获的毒品数量应认定为其犯罪的数量,但量刑时应考虑被告人吸食毒品的情节,酌情处理;被告人购买了一定数量的毒品后,部分已被其吸食的,应当按能够证明的贩卖数量及查获的毒品数量认定其贩毒的数量,已被吸食部分不计入在内。
  • 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可处行政拘留并处或单处罚款。  吸毒成瘾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二年。  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 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