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0年前,我父亲去世留下一处公房,由我小弟与母亲居住,公房拆迁补偿新房时,小弟在未经兄弟姊妹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子过户自己名下,公房改革时又将此房买下变为私房,我母亲现在已经去世。问题:我现在可不可以要求继承房产?

2019-01-12 16:08:3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遗产继承必须优先进行公证继承。
    2、继承后如果是按照住宅面积补偿的,需要一起领取补偿后分割;如果还按人头的,也可以各自处理

    通常在遗产继承涉及到一个继承权 以及放弃继承等问题,所以遗产的实际继承,必须进行法律公正,然后才能谈后续的产权补偿

    如果母亲只有两个儿子继承人,但是有可能某一方放弃继承或者其他,这些在遗产继承公证之前,是不知道的,拆迁补偿也不知道具体是给谁的
    所以这些必须先办理遗产的继承公证,并且完成那三分之一产权的过户
  • 房产要先办理继承过户,在办理时其它继承人可赠予他们继承的部分房产给孩子,属部分继承、部分赠予。要先公证,再到房管局过户。房产继承相关手续如下:
    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
    (如办理时除孩子外的其它继承人放弃他们的继承部分并同意赠予给孩子,那就可全部房产集中到孩子名下。)
    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
    费用有:
    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
    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 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首先确定下您的房产属于公房性质的,当初是以成本价购买的。然后看看您房产是不是央产房,如果是的话需要央产房上市申请表,如果不是央产房过户手续基本和商品房是一样的,过户时所要缴纳的费用:契税1%%7E
    1.5%(90平米以下1%,以上
    1.5%)个税1%(房本满五年且是您唯一住房免征)营业税
    5.5%(房本满五年免征)土地出让金:1560*建筑面积*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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