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新华保险卖了一份红双喜保险,去年7月新华保险公司负责我红双喜的业务员和新华保险公司另一名业务员动员我说红双嘉利息低让我从红双喜里支出钱去投资他们泰合保险的担保业务四合冶金投资一年。结果今年到期了本金不能退还,说四冶投资在重组,业务员又让我续贷半年,否则还贷利息增高还可能终止红双喜保险,我又听她的话签了半年,后去新华保险咨询说这投资不是新华保险投资。业务员是个人行为集资我才知道受骗了。我现一方面妥还货欹的高利息,一方面9万的贷款本金又拿不囚,求助律师您帮帮我该怎么办?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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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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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在提供贷款时不能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一般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
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
这种做法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得到的借款少于
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因此,合同法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仍在本金中预先扣除的,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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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高利贷只偿还本金及法律规定的利息即可。
民间借贷属于民事行为,受到民法和合同法的约束和保护。 但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
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因此,民间借贷的本金受到保护,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利息同样受到法律保护,而超出部分则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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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担保公司贷款的办理流程如下:
第一步:提交所需证件
抵押借款人(自然人)需提供的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
3. 还需下列证件(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准备相应证件 )
a. 单身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b. 结婚证明 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 共3份
c. 离婚证明 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离婚后至今未婚的证明 共1份
第二步:专业评估
公司将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抵押物进行实地评估,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估其大约价值。
第三步:签署委托协议
如果借款人(放贷人)与公司谈妥一切事项后,公司会和借款人(放贷人)签署委托协议书。
第四步: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借款人与贷款人必须共同到场,共同签署抵押借款合同。请您在签字之前,仔细阅读合同中的每一个条款,不要漏过任何一个细节。以后若有任何纠纷,此合同都会作为法律依据。
第五步:公证
借款人与放贷人必须共同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第六步: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由担保公司派人协助借款人与放贷人办理房屋抵押权证。
第七步:借贷、放款
在一切手续都办理妥当之后,放贷人将把现款打入借款人的户头。至此贷款过程即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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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