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将近20年前的借条,债务人逃债消失,请问债权人还有可能讨回债款吗,可以起诉向其家人讨回吗?

2019-01-10 18:48: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欠款不还,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若双方借条/欠条有约定管辖地,则按约定执行;若没有约定,则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
    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债的消灭,也称债的终止,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的法律现象。债的消灭的原因主要有:  
    (一)清偿  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  权人履行义务。  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  
    (二)抵销  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以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抵销依其产生根据的不同,可分为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  
    (三)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  
    (四)免除  免除,是指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解除债务人所承担的义务的单方行为。  
    (五)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债的关系消灭的事实。  
    (六)债务更新  债务更新,又称为债务更改,债务更替,是指当事人双方以成立新债务而使旧债务消灭的法律行为。可见,债务并不会因服刑因消灭。
  • 第八条 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第九条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或者在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内,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担保人可以根据承担赔偿责任的事实对债务人或者反担保人另行提起诉讼。
  • 债务到期后,债权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去讨回债务及相应的合理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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