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对方提出财产诉讼法院有权力扣押债务产生后转移的财产吗

2019-01-09 05:45: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遇到这种情况,有以下三种救济途径:
    (一)申请强制执行,并配合法院协助调查取证。债权人申请执行后,要通过各种途径获悉债务人的财产线索,协助法院执行。如果发现事故发生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民事救济。债务人转移财产的方式一般有四种,即
    (1)与他人恶意串通以降低债务人赔偿能力为目的转移财产;
    (2)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
    (3)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4)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
    对第一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债务人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诉,如果造成损失的,债务人和第三人还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对第二至四种方式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民事行为。法院即可执行第三人返还的财产。
    (三)刑事救济。《刑法》规定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的刑事处罚措施。
  • 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 债务纠纷的诉讼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诉讼时效的问题,如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而中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该如何计算诉讼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140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