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交了一个男朋友,最后发现脑子好像有问题,现在分手了,但他总怀疑绑定了QQ去贷款了,总怀疑我拦截了他的所有电话,觉得通话对像都是我另外安排的人在与他对话,说他爸爸的电话不是他爸爸在说话,说10086人工服务台也不是,说110报警电话也不是110,天天找我麻烦,威胁我,说我不还QQ,不还贷款就要杀了我,今天更是莫名其妙的搞了一张假的欠条,发视频给我了,上面是我的名字,我的指纹,上面注明我欠他几万,还规定在什么时候还钱,我几天没与他见面了,他从哪里弄的我的签名与指纹,还说要找我要钱,不还就告我,请问一下,我没有借钱,也没有写借条,他又很肯定那是我的签名和指纹,我现在该怎么办?

其它
2019-01-08 21:32: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借条属于借款关系,欠条属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证明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要抗辩或抵赖一般都很困难。
    而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借条和欠条在具备法定条件的情况下,都能证明一定的债权债务关系。
  • 借条通常需要签字才会有法律效力,指纹的话不一定是必备的,没有指纹不影响欠条的效力,另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建议尽快起诉。
  • 我国法律通常保护的债权债务关系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债权债务合法存在的。如果没有借条的的请款下,有证人或者其他法律认可的证据的,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的方式,以诉讼程序解决纠纷。
    如果么有其他证据,对方当事人承认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来解决。如果对方不承认该债权债务合法存在,则只能够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
  • 按实际情况,借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不能报案处理。对于借钱不还的行为,双方协商无效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判决生效后,债务人仍然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法院强制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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