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男方购买了一辆汽车,已结婚为目的的赠予给女方,现在结婚一年多,感情出现裂痕,提出离婚,但是女方说车子在她名下,拒绝分割财产。另婚后男方又购买了一辆汽车,现在还在进行按揭,这辆汽车是否要进行财产分割?

离婚
2019-01-07 22:45: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离婚解决三个问题:是否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割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一致,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孩子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若干意见的规定》二岁以内一般给母亲,2岁-10岁考虑到孩子的抚养情况和双方的经济条件,10岁以上考虑孩子的意见。
    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一般是对方月收入20%-30%,除非对方愿意一次性全部支付,法院判决是按月支付。 关于财产;领取结婚证的时间是划分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分水岭,但并不是必然的,还需要从资金来源来分析。
    法院处理的现有财产,婚后不管谁还贷,均是夫妻还贷,房子数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你可以分得还贷的一半以及还贷期间的房子增值的部分。
  • 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
    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有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 。
    即如果财产一旦约定是夫妻共同所有,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更改。
  • 根据我国的《破产法》、《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破产财产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进行清偿。首现是企业的破产费用,然后是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等,然后是拖欠 的国家税金,然后才是对一般债权的清偿。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现一个顺序的债务,那么后一个顺序的债权就不能得到清偿。如果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 那么按照债权的比例进行清偿。因此,对于五彩广场的问题,应当是按照6:3:1的比例进行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