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今年7月15号进入工厂做电焊工。当时没有签合同,负责人也只是让我们先做起来,一直做到今天8月22号。。期间问他要合同,他说材料还没有全,先不签。直到今天8月22号,他拿出合同让签了,材料什么的都是昨天才到的,而合同上写的是自8月11号起25天之内完成。不完成要交30%的违约金。我没有签,因为根本就不可能做结束。。我已经做了一个多月,如果继续做下去,没有签合同,最后拿不到工资怎么办?另外就算现在不做了,那一个多月就白做了?。。

2019-01-06 21:00:3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针对以上情况,其一,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双倍工资,其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无故拖欠和克扣,对于以上情况,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双方协商无果,那么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土地买卖没签合同可能会造成土地权属争议,可以申请调查。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争议的土地有直接利害关系;
    (二)有明确的请求处理对象、具体的处理请求和事实根据。
  •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还需要加付额外的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则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
    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包括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及时续订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
    劳动行政部门还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等。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 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不定期的租赁关系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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