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外地城镇户口,现在单位不给我们上基本医疗保险!我的问题是:1、外地户口可不可以在北京上医疗保险?2、如果可以,那是不是女性交够20年,就可以在退休的时候享受医疗保障??还是必须回到户口所在地享受医疗??3、单位不给我们上,我们可不可以自己上,在哪儿交费?谢谢!

2019-01-06 17:44:1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各地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范围不尽相同,具体请以当地政策规定为准。
  • 离婚赔偿没有确定的数额,一般考虑5个标准:
    1.过错程度
    2.认错态度
    3.过错方的经济能力
    4.精神伤害的严重程度
    5.受害人自身、家庭经济状况;在财产分割时遵循5个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离婚赔偿由两部分构成: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因过错方的行为(限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法定情形)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对受害方的精神损失予以赔偿。在离婚诉讼中,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受到损害是肯定的,这种损害既包括物质方面的,也包括精神方面的。
  • 医疗民事纠纷与其他民事纠纷一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属民法的调整范畴。根据 “私法自治”的原则,通常情况下,国家不予干预,因此,双方当事人可以就医疗纠纷进行协商,也可以进行民间调解和行政调解,从理论上讲,医疗合同纠纷也可进行仲裁解决,但仲裁解决医疗纠纷还不受重视。
    国家对医疗民事纠纷的干预表现为民事诉讼,需要当事人起诉才能发生。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解决。
  • 女职工退休年龄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  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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