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非法收购麻雀,并同时提供毒药给猎捕麻雀的人,猎捕麻雀的人已构成非法狩猎被刑事拘留,而收购麻雀的人承认其收购麻雀,但不承认提供毒药,请问对收购麻雀的人在其提供毒药证据不完善的情况下如何处理?是否可以先对其行政处罚?还是先采用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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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并不是刑事处罚。
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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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非法狩猎罪怎么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主要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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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收购的情况有很多种,看实际情况,举个例子: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是指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11条第1款的规定,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二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一千株以上的;
(2)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珍贵树木二立方米以上或者五株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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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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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