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跟材料商通过承兑汇票交易,我老婆挪用公司要付给材料商的承兑汇票卖给另外的人,把所得的钱拿去赌博输掉,二、部分已经付给材料商的承兑汇票,我老婆又跟材料商以背书章模糊要退回公司重新重新盖章为由,让供应商把承兑汇票退回公司由卖给他人所得钱拿去赌博输掉了,上面是否犯了两条罪,职务侵占和诈骗三作为丈夫的我,和妻子有金钱往来,因为妻子也是欺骗我在买卖承兑汇票需要钱所以我借给她,她有还我,但是最后知道真相的时候,我转给她的钱是比她给我的的,是否会连累到我,希望律师可以帮我解答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