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各位律师你好,恳请你用1分钟看完以下内容。本人就职于广东省东莞市石排镇聚富西餐厅,(我是在聚富西餐调咖啡奶茶,各种饮料滴)近来和经理发生一些很不愉快的事情,我想辞工。经理却说。不做够一年不可能给我走。如果我要走就不要工资走吧。我和他只有口头协议!并没有任何雇佣之间书面合同。社保也没有!我向石排劳动局申请帮忙他叫我写好书面辞职递交公司30天后如果公司不给于处理就叫我去我工作地方所在村委会反应。。。根据劳动法,如果入职一个月公司不给我签订雇佣合同,或者社会保险。我有权利要求马上离职,并支付我双倍工资!我有保留考勤表。证明雇佣合约!各位大律师律师请问我该如何是好,我只是一个打工滴,一个月工资才1950??。我家里的父母等着我养!我没必要吗父母骗你!可以帮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30 09:4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辞职前后程序都一样,区别是辞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
    以单位拖欠工资的理由辞职,要求单位按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以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做补偿标准
    同时要求单位补发工资
    和单位无法协商,离职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劳动者入职时需要劳动者提供原公司的离职证明是为了证明劳动者以前有没有在原来的公司离职,以及离职期间的各种表现。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如下: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
    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条款是规定用人单位应履行开具离职证明的法律责任。
  •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开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不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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