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6年2月16号开庭工伤赔付问题一审庭审期间和解,单位需要在2016年2月22日之前赔付给我,但是公司需要法院的文书,今天2016年2月21日我打电话给法院,他们说我的文书需要明天才能发出;就等于说法院在单位赔付期限之后才邮寄文书,由于当时和解的时候我是明确要求单位22日之前赔偿到位,现在22日之前肯定是不可能了,邮寄都需要3天,估计拖到25号去了,这个时间完全超出了我规定的赔偿时间,这个的话我还不如不和解,我现在以这个理由不和解是否可以????另外公司也没按我工资的额度来我为缴纳社保,如果和解剥夺了我要求公司补缴社保的权利,是否属于损害国家利益?我拒收法律文书是否有效?申请再审的几率大不大??

国家赔偿
2018-12-28 17:12: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公司不交社保是违法的,可以要求补缴和赔偿。如果辞职手续都办理完成了,是不能扣工资的。n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不以试用期和转正而改变,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购买。
    劳动合同法》第38条有规定,用人单位不给参保的,员工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补偿金和补交社保的。n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需要提前三天辞职,超过试用期的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信。
    职工如果不提前递交辞职信就离职,企业可以认定其是擅自离职,只能按旷工处理,扣除旷工工资。但是劳动者不需支付赔偿金。“第二十二条到第二十五条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规定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公司给职工交社保和工资多少有关系么?一般来说,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月工资×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比例。
      例如:你本人工资为3000元,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缴费比例为8%,那么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为:240元。
    以此类推,如果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那么个人承担部分为60元。
  • 社保分单位缴纳部分和个人缴纳部分。具体社保费缴费比例分别为:
    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0%、8%;
    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12%、2%;
    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2%、1%;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
    0.60%,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不缴。
  •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本案中的劳动合同上没有加盖公司的公章是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但毕竟有法人代表(总经理)的签名,法人代表有权代表公司订立合同。
    不能因为没有盖公章就认定是无效合同。  其次,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
    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  综上所述,尽管该合同在形式上有一定缺陷,但还不能因此认定该合同无效。只要该合同内容是合法的,且双方在签订时没有任何一方存在欺诈或胁迫行为,仲裁机构可以将它看做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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