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林华从2008年5月起陆续从本人手上借款人民币147万元。以月息2为利,利息季付。其中这147万元,非本人一个积蓄,是因同事看林华从事担保公司工作,且有股份。均主动要求放贷她处。本人从中赚取利差5厘。(即林华给我2厘利息,我给我同事1.5厘利息.)。事发后,她说钱没了,我们放在林华处的钱,她并未放在担保公司,而是放在她前男友,弄林场。当她事发时,还转移了一处房产和车子。同事们也很清楚他们的钱不是我拿的,每次,他们自己往林华账号上打入金额。然后执银行回单,我写下借据。之后我再找林华写借据。

??在2010年10月本人上法院以民间借贷起诉了林华,拍卖了林华另一处房产。只拿回了25万。但法院欠条没有归还于我。这个是否合理。我是否可以以诈骗罪来起诉林华。

?她本人是欠了近500万,不知为何只有三家人起诉她。

我是否可以以诈骗来起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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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8 06:03: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钱不是非打欠条不可,如果没有打欠条,对方无异议,依法是可以要回所借的钱款的。
    如果对方不承认拿了钱,可以采取录音等办法,收集相关证据,来达到要回钱的目的。
    如果有办法证明钱是给了对方,但对方不承认是借,说是心甘情愿谈恋爱的时候给的,这就需要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否则,对方必须还你钱款。
    如果对方拒不偿还,可以持相关证据,到法院诉讼解决。

  • 1、借条和欠条本身是不构成诈骗罪的,因为借条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诈骗犯可能利用借条诈骗,借款时虽然打了借条,看起来是合法借贷关系,实际上是根本不打算还款的,虽然是诈骗,但是,定诈骗罪还是很难的,除非借款人数众多、借款数额巨大,到期不还款跑路,才可以定诈骗罪。
  • 诈骗罪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参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所以有财产损失的话,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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