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欠我海外补助一万七千余元,一直不给,公司是国企,我手头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公司欠我钱,只是海外管理部负责人口头承认,我在他的个人电脑上见到公司所欠海外补助的excel表,有我的名字和所欠金额,我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件事?我要辞职的话,如何跟公司要钱,只让公司写个欠条的话是否有利于我后期与公司打官司,辞职时最好的处理方法是什么?

2018-12-26 20:0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但聘请律师代为处理案件是当事人的权利,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是否聘请律师代为出庭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五十九条 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 工伤死亡赔偿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不存在打欠条的说法,如果是单位和员工家属协商一致,以欠条的方式约定以后偿还,只要双方同意是可以的。最后按照债务关系进行索取赔偿。
    若是一般工伤,且工伤赔偿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的话,则可以按照相关的格式打欠条。
  • 欠条只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但并不是生效的法律文书,按照相关规定,只有生效的法律文书才能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光凭欠条是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你应当首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等案件完结之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判决书或调解书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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