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就是一天,我在五院看病,因为要报销医保就去找医院盖章,那时候正是中午十二过,专门负责部门已经没人了,?然后我就去找门诊收费处盖章,当时对方拒绝说不行,因为着急我就私自跑到他们里面去拿章盖了就直接出来了,这时候他们里面的一个工作人员和我就发生了口嘴纠纷,后来就打起来了,是在他们收费处里面打起来的,至于哪个先动手不记得了,从监控里面也分不清,只看到双方在斗殴。可能持续有一分钟左右时间我就走了,反正大家都没造成伤,再后来对方就报了案,派出所就把我叫去了,现在对方要求我赔偿她医疗费二千多,其中包括检查费一千多元,这个是派出所民警协调的,说如果不赔,我就要拘留,以后对小孩就有影响,想请问下,我可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2018-12-25 14:44:1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定义需满足四个要件:

    1、特定在医疗服务领域;

    2、事人都是合法民事主体;

    3、议事实是过失行为;

    4、错责任处于待定状态。
  • 小孩在医院出事,可能会涉及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相应的医疗事故责任。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权人是去世的继父。 我父亲(继父)去世的时间是99年12月6日。 我母亲第三嫁时继父的子女已经成年,继父有4个子女;我母亲有4个子女,其中有2个是同母异父的,我和另一个哥哥是同母同父的。
  • 医院误诊,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侵权责任法》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医院误诊耽误病情,可以要求这家医院依法赔偿,赔偿多少要看造成了多大的伤害及损失多少。
  • 两个人吵架互相都动手了,如果造成的都是轻微伤,都没有构成犯罪,应当是治安拘留。治安拘留最长是15天,如果造成轻伤,就涉嫌故意伤害罪,应当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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