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我的工作岗位变化而调整薪资待遇,我必须服从该调整.如果调低,我应该如何维权?
2如果用人单位不付款给外服,则外服可以撤回员工,撤回期间按照最低工资发放我的工资;
3用人单位在使用我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使用我,则用人单位可以退回我到外服,这期间按照最低工资发放,如何确认客户事实或是重大变化,如果我怀孕了,用户单位退回我,受到劳动法保障吗??
4对于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户单位提前30天通知,赔偿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请问如何确认胜任的情形??
5按照目前工作年限,第三次主张是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给你签定外服是否违约,如解除合同按多少赔偿?
6?外服的合同,如果员工怀孕,如何享受待遇?是按照最低工资来提供怀孕期间的福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