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我和男朋友以共有人身份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套住房,总价78万,首付30万,其中,我出资6万,男方出资24万,两个人共同公积金贷款48万,贷款15年。房产证已经拿到,产权比例我占70%,男方占30%。房子装修款12万均由我出资。现两人分手(未领证),男方提出房子如归其所有,女方放弃产权,他将贷款还清后办理过户,并分4年偿还我18万(首付6万,装修12万),我要求男方一次付清18万,双方未达成一致。男方又提出房子归我,但是我不需要房,另外现在房子卖不掉,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法律途径如何解决?产权比例是否对我有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