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你好。我与公司2011年3月签订合同,岗位为后勤职能员工,双休,工作一直得到认可。今年三月公司口头通知将我们后勤岗位调为单休,每月按销售任务完成率提成,可是接下来连续三个月没有完成任务,于是我申请调为双休,领导没有同意,但是承诺六月将我所负责的工作分一部分出去,减少工作力度。但是六月中旬我修完年假回来,就跟我说工作没人分担,接受就干,不接受就走人,我当时说需要考虑,可是第二天人力就书面通知要求转我去做电话营销,理由是个人能力和团队协作有问题,如果一个月未到人力部领取调岗审批表,就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应该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啊,这样太不公平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2-25 12:4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工作岗位的约定,单位若想调动员工的岗位,必须经过员工的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
    如果仅仅是一种概括性的约定,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出具书面的不能胜任原工作的理由。
    如果强制性的调动工作岗位,你员工可离职并要求单位给你赔偿。
    单位直接辞退,员工可以要求的补偿包括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等。
  • 解除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的,依法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补偿金,补偿金是经济补偿的2倍,经济补偿是按照劳动者的工资年限来计算的。
    您在该单位工作已超过6个月,不满1年,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单位应当支付您1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那么现在单位是违法解除,就应当支付您2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劳动法上并无赔偿3个月工资的规定。
  •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13]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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