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出轨想离婚,有一处房子丈夫说归我,但还有三年贷款未还清,不能办理过户。丈夫说立字据写书面资料给我。等贷款还清再办理过户。请问书面字据离婚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怎么书写才有法律效力?

离婚
2018-12-25 11:52:4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依据什么进行呢?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
  • 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法第八条中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八条中有具体的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法律约束力表现为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据此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部分应当在双方签署协议时就生效。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二手房转按揭贷款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办理程序主要包括:  
    1、购房人与售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协议或房屋买卖合同;  
    2、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向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3、买卖双方到贷款银行指定(认可)的评估机构进行房屋评估;  
    4、律师事务所对借款人的资信证明材料和评估报告进行鉴证、调查、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  
    5、贷款银行进行审批,通知借款申请人是否同意贷款;  
    6、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过户后,借款人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7、购房人与贷款银行签订二手房抵押贷借款合同;  
    8、买卖双方将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送交贷款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9、借款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划付资金;  
    10、借款人按月还款;  
    11、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解除抵押担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