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在2011年在成都市淮口镇买了一套安置房,由于当时产权没下来无法过户就以合同方式买的,当时他们去问的事没有产权无法公证就私下立的合同,
现在房产证已经下来了,卖家后悔了要求我们加钱才过户,不然就要回房子,要回房子他们给出来的价格还没我们已支付的钱和装修的钱多,所以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主要的就是这个合同没公证是否在法院生效,还有就是卖家要回房子的话赔偿应该怎么算!!!我把合同草稿打一个出来
??????????????房屋买卖合同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
??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
??1.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
房屋座落?栋号***?室号***套(间)数****?建筑结构***?总层数***建筑面积(平方方)***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2011年03月19日分2次支付,付款方式:
??三:甲方在2011年3月19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四:出卖的房屋如果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一份。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名或盖章)****签名和手印***乙方(签名或盖章)***签名和手印***?代理人(签名和盖章)***户主的哥哥签名和手印***
??补今已付16.9万(拾陆万玖),剩余二万待办理房产证时付清
??????????????签订日期2011年3月19日
????????卖家夫妇在日期下面签名以及按手印
?????????电话187********
??麻烦哪位大律师在空闲的时候帮我分析下!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