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人公司的股东在外欠款,股东没钱还,可否要求其公司承担债务?

2018-12-25 09:56:2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得经过清算的。如果没清算你可以直接找投资人或者责任人索要。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着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者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的问题,这样你就可以通过执行老板的个人财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公司也叫一人公司,除非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或者抽逃资金等,那么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 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独立的名义、独立的责任。
    公司的债务自己还,还不了,破产免债。
    在例外情况下,股东需要对公司的债务继续负责任。
    1,股东没有实缴完认缴的出资额,这时候,股东需要在认缴出资的限额内继续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任。
    2,股东有破坏公司财产独立性的行为,而因为破坏财产独立性的行为导致了公司破产的时候,该股东需要对该次行为负无限责任。
  • 在公司进行清算时,如果某股东尚没有缴纳认缴的出资,则该股东应在未缴纳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需要强调的是,即便股东的出资期限尚未届满,股东仍然要承担上述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在公司清算时,股东的全部出资期限提前届满。
  • 企业被法院裁定破产的,企业的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对破产债权应该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如果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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